律师分析“盗窃”一说不成立
李红人老实,也能吃苦。再找一份相当的工作也不难。可三个月以来,她一直很窝心。她就此向玄武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中心立即指派法援律师居志刚代理她的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一案。
居律师告诉记者,酒店的“盗窃”一说,在法律上站不住脚。“如果认为她盗窃,就应当报警,由公安来认定盗窃事实。再者,她准备拿走的,是客人已经付过钱的剩余食品,所有权是客人的。酒店只是代为处置。现在再把这些食品认定为酒店财产,也不合理。难道说她不留了,酒店就会收回再售吗?”
从情理上来讲,居律师也认为,员工见到尚能食用的食物,不忍倾倒,是很正常的心理。一般小酒店饭馆之类的做法,有些甚至是分给员工来食用。这也符合绝大多数老百姓的生活习惯。现在,该酒店竟为此开除了李红,居律师认为是小题大做。
儿子痛哭是我对不起妈妈
得知母亲被辞退之后,李红的儿子王强急得哭了一场。接受记者采访时,他的心情还是很沉重。
他说,读大学期间,母亲曾带过几次食物给他。“她工作也忙,难得有时间出来看我。也不是每次都带东西来。面包都是好好的,鱼肉都有。”他当然知道,那是客人吃剩下的东西。可作为一个农家子弟,他不介意,也理解母亲的心情。有时一个人吃不完,他会与同宿舍的舍友们分享。舍友们不太清楚这些食物的具体来源。
可这次,母亲竟为此丢了工作,王强很内疚。他以为,是妈妈对他的爱,才导致她一时糊涂。“是我对不起妈妈。要是我一开始就不吃她带的东西,她可能就不会这么做了……”
可李红说,不单是为了儿子。她也真舍不得把那么多好吃的,就这样白白地扔掉。“我们小时候,哪有这些啊?这才过去多少年,就成这样了?”
作为一个被星级酒店开除的洗碗工,一个母亲,李红一时弄不清自己的对错,究竟有几分。(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作者:黄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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