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学生贩卖K粉被判管制
近日,深圳市某中学岑某某等3名学生因贩卖k粉,被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管制一年六个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记者采访了解到,如今毒品犯罪的魔爪已悄悄伸进了校园,近3年来深圳市在校学生涉毒案件明显增长,而贩毒的学生多数也是吸毒者,“以贩养吸”的情况较为突出。
“仅仅半克k粉、区区18元人民币,就给我的人生留下了抹不去的污点。”深圳市某高中学生黄某悔恨地说。他以17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了半克k粉,又以35元人民币的价格倒手转卖。2011年6月28日,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他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罚金1000元人民币。而某技工学校学生刘某某在贩卖0.51克冰毒时被人赃俱获。2011年7月20日,他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1000元人民币。
根据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统计,深圳在校学生涉及毒品犯罪案件的数量在过去三年中明显增加。2009年,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毒品案件,犯罪嫌疑人中仅有4名在校学生;2010年则上升为10名在校学生;2011年也有8名在校学生。涉及走私毒品罪、贩卖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三个罪名,涉案毒品为冰毒(甲基苯丙胺)、k粉(氯胺酮)等。涉案学生多半为各类中职院、中专、技校、职高或民办高中的寄宿学生,年龄分布在15岁-20岁之间。
据统计,在校学生涉毒案件有60%以上都属于共同犯罪。他们往往和社会闲杂人员结成团伙,在共同犯罪中多从事信息联络、毒品传递的次要角色。但从某些案件的情况看,他们有转向“主角”的迹象。深圳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办公室法学博士黄勇提出,老师和家长要加强关注学生交友问题,加强涉毒法制宣传教育,可采取押犯现身说法、组织学生参观监狱等场所的形式来强化教育效果。(记者程伟,通讯员孟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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