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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美瞳下月起不得销售 郑州仍畅销价位30多元到上百元

2012-03-08 05:26:14来源:中原网--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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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瞳纳入监管,消费者应慎重选用

昨日下午,在东风路一家小化妆品店,当问及其相关经营资质和美瞳产品说明书及产地等相关问题时,这名年轻的女店主答非所问,只说自己经营的美瞳绝对没有问题,都是从正规渠道进货。记者在采访中得知,大多数店家并不知道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发布了《关于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按照医疗器械管理的公告》。

这份公告规定,美瞳纳入角膜接触镜监管范畴,今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受理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的注册申请。从4月1日起,未取得相应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以及生产、经营资质证书的,不得生产和经营“美瞳”,否则将严肃查处。

业内人士认为,这一监管措施将改变美瞳市场无人监管的现状。

此前,以强生公司生产的“美瞳”产品为代表的“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已在年轻人当中风靡很多年,但不少眼科医生表示,这类彩色平光隐形眼镜长期与眼球接触,对眼部环境的影响很大。再加上很多消费者在购买隐形眼镜的时候并没有经过专业的验光检测,只是根据自己眼镜的度数从网络上购买,很可能对眼睛造成不良反应。

也有专家在网上宣称,消费者如果选择不适合或者来路不明的彩色隐形眼镜,将会导致角膜磨损、传染病菌,甚至会引起角膜炎、结膜炎等眼病。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属于较高风险医疗器械产品,使用不当有可能伤害眼睛,应当慎重选择和使用。

昨日,记者从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对于美瞳市场的监管,他们将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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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医疗器械有严格的划分,三类医疗器械是最高级别的医疗器械,也是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是指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

编辑:刘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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