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摘要】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胡康生报告说,法律委员会认为,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草案是可行的,同时提出以下修改意见:一、关于第五条。有代表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法律委员会建议采纳这一意见。
14日上午9时,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召开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决定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年度计划、年度预算、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六个决议草案表决稿和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草案表决稿、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表决稿、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表决稿,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表决稿,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上午10时,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将举行闭幕会,表决各项草案。
大会闭幕后,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将在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与采访大会的中外记者见面并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等将现场直播温家宝总理会见中外记者的实况;新华网、人民网、央视网、中国网等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将进行文字、图片、视频实时报道。
刑诉法修正案草案今日表决
【代表审议】 对修正案草案作十三处主要修改
13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对刑诉法修正案草案作五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