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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一学校17岁少年教室内接吻被开除 家长指太草率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2-03-16 10:06:40   来源:新华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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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方:该学生品行不端
  
  3月13日下午,徐州机电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机械工程系有关负责人回应此事称,去年11月14日,徐州经贸学校的一名女生在学校门前被网恋男友残忍杀害。随后,徐州市教育局要求各职业学校采取措施,杜绝这种事情再次发生。因此学校加大了对谈恋爱学生的处罚力度,利用教室内的摄像头,对学生的言行进行监督。在小张之前,已经有一对学生情侣被勒令退学,学校也多次对学生进行这方面的教育。没想到,小张就在同学被勒令退学的第二天,在教室内和女同学当众接吻,这是绝对不允许的。“刚开始是调看前面一对孩子(亲热)的录像,结果却发现了小张。同样的错误,前面的孩子被开除了,后面的你说怎么办?”
  
  机械工程系学生管理处主任王郝介绍说,处理小张的主要依据是学校校规第八章45条,对“品行恶劣、道德败坏且屡教不改者”可以予以勒令退学,小张在教室里当众接吻,给同学们带来了极坏的影响,而且前期学校进行了很多教育,小张却置若罔闻。“在教室内公然接吻,至少是品行不端吧。那么多人在教室,大家都能看得见,他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情?”
  
  昨天下午,徐州机电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机械工程系学生处的李处长在电话中对记者称:“学校的处理是有依据的,已经作出的处分不会更改。”
  
  律师:开除值得商榷
  
  中国法学会会员、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茂通律师表示,学校的这种行为值得商榷。首先,被处分的学生如果只有一次这种行为或者以前没有被学校发现和警告处理过,并不符合学校的相关规定。
  
  另外,把未成年学生在教室接吻直接上升到品行恶劣道德败坏的高度进行处理,然后开除,涉嫌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该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快报记者 邢志刚

【 作者:邢志刚  编辑: 禹亚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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