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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劳动用工条例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工资加班费都有细则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2-03-22 07:00:49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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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摘要】

昨日,郑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布《郑州市劳动用工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从内容上看,这次的制定更加注重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明确规定了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确定方式、最低工资发放比例、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加班工资和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的停工停产情形的工资发放,还规定了用人单位欠薪报告制度和建设、交通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对连续拖欠劳动者工资两个月以上或者累计拖欠达3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实施重点监察等措施,有力保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记者 郑松波

每个正常的成年人都要劳动,可偏偏劳动领域的问题太多,黑中介、违法用工、拖欠工资、加班不付加班费等问题,不一而足。劳动者又往往处于弱势,维权很难。

昨日,郑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布《郑州市劳动用工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从内容上看,这次的制定更加注重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明确规定了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确定方式、最低工资发放比例、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加班工资和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的停工停产情形的工资发放,还规定了用人单位欠薪报告制度和建设、交通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对连续拖欠劳动者工资两个月以上或者累计拖欠达3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实施重点监察等措施,有力保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中介可以收保证金或服装费吗?

《意见稿》:不得扣押证件和索要劳动者财物

今年2月,来自桐柏县的张某到郑州务工,被一家中介以提供高薪工作为由,收取了1000元的中介费,连张收据都没有,一个自称是用人单位员工的人提出要缴纳2000元的保证金和1000元的服装费。由于没有证据,发现被骗后,张某维权无门。类似的例子并不鲜见。

本次《意见稿》明确规定,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均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件,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押金、保证金等费用,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索要财物。

同时还规定:市级人力资源中介服务组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80平方米以上,开办资金50万元以上,有3名以上具备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县级人力资源中介服务组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50平方米以上,开办资金30万元以上,有2名以上具备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

【 作者:记者 郑松波  编辑: 刘丽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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