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检索 关键字:   高级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郑州新闻

郑州劳动用工条例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工资加班费都有细则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2-03-22 07:00:49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我要评论

字号    意见反馈 新闻爆料 进入论坛 打印 关闭

单位没活干,工资咋计算?

《意见稿》:应支付最低工资标准的60%

假如因为单位停工,这个月劳动者只工作了半个月,工资如何计算呢?

《意见稿》规定: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原因,停工、停产、歇业的,在劳动者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也就是说,这种情形下,没有工作满一个月,也要按照一个月支付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支付劳动者生活费。

提醒

如果您对这个条例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可在3月27日前向市政府法制办反馈。联系方式有:传真:0371-67446680;电子信箱:fzfg@zhengzhou.gov.cn;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西路233号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处(邮编:450006)。

名词解释

1.非全日制用工:

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2.工资支付周期:

是指工资支付日的间隔期,例如单位规定每月10日支付工资,从上月的11日至本月的10日即为一个工资支付周期。

【 作者:记者 郑松波  编辑: 刘丽雅 】

  相关新闻
abc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