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上海3月23日电 (陈静 李鸿光)败诉后,隐匿钱款拒不执行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被告人陆东最终被押上了法院审判席上。
23日,上海静安法院“打响了”今年上海法院开展对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审判“第一枪”。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陆东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在旁听席还坐着10多名被执行庭组织前来,参加旁听的未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
此前,陆东及母亲顾某因动迁安置款分配,与侄子侄女发生诉讼纠纷。2008年11月法院判决陆东及母亲应给付对方动迁安置款20万元。案件生效后,陆东及母亲始终未履行支付义务。
2009年7月,陆东的侄子侄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面对法院的执行通知及执行传票,陆东仍屡屡回避。2009年9月末,陆东悄悄地将自己名下的全部股票抛售,并转移了套现的人民币58万余元,致使法院对该案件无法执行。
2011年10月17日,警方将陆东抓获归案。此时,陆东才认识到该事件的严重性,不付出钱款,他将难迈出公安局的大门。心急如焚的他不停地打电话,让前妻送来20万余元的执行款及利息,执行费等。据此,公安机关为陆东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
今天被押上法庭的陆东,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他一一做了有罪供述。当听到法院对他作出了从轻判处的判决后,他表示认罪服判。
宣判后,一些参加旁听的被执行人大多坐不住了,执行法官趁热打铁与旁听人员谈话。静安法院执行庭负责人对记者说,对抱有侥幸心理的被执行人,他们将为自己消极对待法院执行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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