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配套设施
市建设交通委、市规划局
户型设计要坚持户型小、功能齐、配套好、质量高、安全可靠的要求,合理布局,科学利用空间,有效满足各项基本居住功能,鼓励通过公开招标、评比等方式优选户型设计方案。
市规划局、市建设交通委、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
在保障性住房规划设计中,应执行天津市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和评价标准,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提供简约、环保的基本装修,具备入住条件。
市国土房管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建立完善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保障性住房和保障对象档案,动态监测住房保障对象家庭人口、住房和经济状况变化情况。
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按月或季度及时发放,确保当年12月25日前全部发放到位。
市国土房管局、市财政局
市国土房管局、市民政局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收入、住房状况,合理确定保障对象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财产)的具体标准,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定期调整标准
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经济状况改善,或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相应的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腾退;逾期不腾退的,应当按市场价格交纳租金。
市国土房管局
完善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制度。建立住房保障诚信档案,完善失信惩戒制度。严禁以任何形式向不符合住房困难标准的家庭供应保障性住房。对以虚假资料骗购、骗租保障性住房的,一经查实应立即纠正,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资格。
市国土房管局
租赁合同应载明租金、租期及使用要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至5年。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非拆迁安置的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购买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王月 金学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