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案发当晚,宋立强用3000元雇来两台铲车,又给了范红刚15000元让他雇人雇车;范红刚给了靳兴国、尹志刚、李海涛、付桂彬和董佳斌等人5000元,让他们找人帮忙;给杨延波1000元,通过于秀良联系到面包车司机司晓雷、徐连国、王丰中、王建云,于当晚9时30分许,用车将召集的20余名人员拉到案发现场。
他们将居民张某和武某强行架出室外,指挥铲车对6户居民的4处门斗、1处棚厦进行了毁坏后逃离现场。
在到案的22名涉案嫌疑人中,组织、策划故意毁坏财物案件骨干人员6名。他们是:宋立强、范红刚、杨延波、宿秋堂、靳兴国、张明,宋立强每月给每人开1500元工资,在工地管吃管住。
另有被雇佣的面包车司机4名,他们均为个体司机,因经常在哈尔滨市道外区太平大街三道街“拉脚儿”而结识;被雇佣的参与人员12名,都是在上网或喝酒时相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