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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遭电话诈骗将21万转进“公安账户”

2012-04-01 11:12:00 来源: 广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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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0日,陈女士(化名)往陌生的“公安”账户上汇出21.2万元后,等了40多分钟,不见对方把这笔钱退还到自己的账户上,对方电话也没人接了。路过柳州市公安局河西派出所时,她问民警:“你们会不会直接打电话查案,并要求转账对我们进行财产清查?”民警告知,她十有八九遇上假“公安”了。

  陈女士说,当日上午8时40分许,一个陌生电话打进她手机:“我叫李X,是南宁市公安局的民警……”打进电话的是一名女子,她准确地说出了陈女士的名字和住址,并问陈女士身份证有没有弄丢过?有没有去过外地?陈女士很肯定地说“没有”。

  “李警官”说,有人利用陈女士的身份证在广州开了一张银行卡,涉嫌洗黑钱。现公安机关已将一名叫王某的嫌疑男子抓获。王某交代,陈女士是他的好朋友,而陈女士银行卡内的60万元,是王某给的“好处费”。3月30日下午3时前,陈必须到广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调查科接受调查。

  “我现在上着班呢,飞去都来不及啊!”陈女士一时不知道怎么办好。“李警官”说办案的是广州市公安局的“毛警官”,她可以把电话转接给“毛警官”。

  陈女士说,电话转接给“毛警官”的过程中,她还听到“李警官”与广州警方通话说:“已经联系上了柳州这边的当事人,她说没空过来,具体情况你们跟她说吧。”不一会,陈女士就与“毛警官”通上了话。

  “毛警官”告诉陈女士,他们经调查,陈女士确实与他们正在办理的王某洗黑钱案有关联。陈女士赶忙说自己不认识王某。“毛警官”说:“我也只是个小警官,此案现已移交到检察院,一个叫郑X的检察长负责。”

  “毛警官”把电话转接给“郑检察长”。听陈女士说明来意,“郑检察长”有点恼怒,说“毛警官”没有按程序办事,依照公安内部规定要惩罚。说完,“郑检察长”以要亲自过问这事为由挂断电话。

  5分钟后,“郑检察长”给陈女士打来电话,说既然陈女士那么配合,且因上班不能到广州,那么他们要对陈女士进行财产清查。清查的办法,就是陈女士把自己所有存款转到他们提供的账号上,他们会马上派人调查,如果陈女士这笔钱确实是“清白”的,40分钟后会全部返还。“郑检察长”强调,陈女士要对案件保密,不能跟任何人说。

  当日中午,陈女士下班后,即把存折和银行卡内的21.2万元分两次转到对方指定账号,还亲自打电话告诉了“郑检察长”。

  40分钟后,陈女士见钱还没有返还,就打“郑检察长”的电话,结果无人接听。陈女士心里没底,走到河西派出所一问,才知道自己被骗了。(南国今报 记者黄真真 通讯员王灿有)

[作者:阚枫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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