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发布的一份《商丘市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开展情况阶段性总结》则表示,“自禁酒规定实施以来,全市上下从机关干部职工到普通群众,从干部职工家属到个体餐饮经营者,对禁酒工作一致赞同支持。以前机关工作人员‘人在酒场,身不由己’的尴尬境地和一些喝酒劝酒的恶俗陋习已不复存在。宁陵县禁酒办通过调查,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业务招待费较去年同期下降了三分之二。”
上述公告还要求,“要继续坚持两个‘不例外’:一是任何人不例外,从市领导到普通干部,发现工作日午间饮酒决不姑息迁就,严肃处理;二是任何酒不例外,不仅严禁饮用白酒,而且严禁饮用啤酒、红酒、黄酒等任何酒类。”
上述公告中透露,商丘市禁酒办还在下属区县有分支机构。比如被网民“发现”的宁陵县禁酒办,此外查询媒体报道可知,商丘市下属的永城市、虞城县、夏邑县等地都有禁酒办。
2011年3月,河南《东方今报》报道称,从2007年1月信阳市推出公务人员工作日中午“禁酒令”开始,几年时间里,开封、商丘、洛阳和郑州等河南半数城市推出了“禁酒令”。但其他城市查无“禁酒办”的媒体报道,商丘走得最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