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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公布十大旅游案例 700多从业人员受罚

2012-04-12 13:17:00 来源: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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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深圳3家企业违规经营赴台游案

  2011年3月,国家旅游局接到匿名举报,反映深圳某旅行社等企业违规在媒体发布赴台游广告,国家旅游局督促广东省旅游局严肃处理。

  经查明,深圳市两家旅行社在未取得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也不具备经营赴台湾旅游业务资质的情况下,分别以未经合法注册的“商旅台湾游全国集散中心”和“台湾两岸情假期”名义发布虚假宣传广告招徕旅游业务,并以“商务考察”为名,用游客个人因私护照为其办理赴台手续,违规组织旅游者赴台旅游活动,严重扰乱了旅游市场秩序。深圳市文体旅游局依据《旅行社条例》相关规定,责令两社立即改正,并分别处人民币20万元和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深圳市另一家会议会展策划有限公司,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扰乱旅游市场秩序,深圳市文体旅游局根据《旅行社条例》相关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7500元,并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4 抚顺5家旅行社违规经营出境游案

  2011年5月,国家旅游局接到举报,反映抚顺有5家旅行社在《辽沈晚报》和“抚顺旅游网”刊登违规旅游广告,涉嫌无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国家旅游局按照重大旅游违法违规案件督办台账的要求,督促辽宁省旅游局严肃处理。

  经查,这5家旅行社多次在《辽沈晚报》(抚顺版)和“抚顺旅游网”上发布出境旅游广告,上述行为属于未取得出境旅游业务和赴台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而实施的招徕旅游者的经营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相关规定,抚顺市旅游局决定对5家旅行社各处以停止发布出境旅游广告并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作者:黄楠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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