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郑州4月12日电 (记者 李贵刚) 记者12日从河南省法院深化司法拍卖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为规范司法拍卖,全省对司法拍卖实行了全程监控录像、录音,提高了拍卖成交率,受到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认可。
自2010年10月1日至2011年11月30日,河南全省50万元以上的司法拍卖在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进行108宗,其中成交45宗,拍卖成交率达41.67%,成交金额达4.7亿元。
据悉,与去年同期相比,拍卖成交率提高了近20%。包括房地产、土地、股权拍卖、苗木拍卖等。其中,在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河南焦作中院委托的一宗起拍价为50.9万元的房产拍卖案,经过50多轮电子竞价,最终以298万元成交,实现了标的物价值的最大化。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振民在会议上表示,为加强对产权交易机构的监督,过去的每一宗拍卖案件均要求全程录音录像,要求法院技术部门及执行部门人员到场,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实现了河南法院司法拍卖活动统一进入政府指定的产权交易中心,拍卖过程全程录音、录像,采用以电子竞价和传统竞价相结合的竞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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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当前现行司法拍卖机制仍存在职权职责配置不当、权力过度集中等缺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田立文则表示,今后将建立分离制衡的司法拍卖权运行机制,使法院与评估、拍卖机构之间建立“隔离带”。
田立文亦表示,全省各级法院要对拍卖机构参与司法拍卖的资格进行严格管理,对申请参与司法拍卖的机构资质等级、执业信誉、经营业绩等按照划定的范围和要求进行严格审查,择优选取,建立全省法院委托司法拍卖机构名册,并通过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对入选机构要采取动态管理,实行末位淘汰和择优增补。拍卖机构若发生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拍卖业务、操纵竞价或恶意串通、泄露竞买人信息等情形,取消其参与司法拍卖的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