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枪案”6名犯罪嫌疑人被刑拘
玩具枪变身气手枪
又有两名犯罪嫌疑人被刑拘
“在昨天官方发布对牛豪等人涉嫌非法拘禁一案的调查进展后,我们又在漯河抓捕了两名犯罪嫌疑人,并对其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目前,公安机关一共对6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刑事拘留,对其他涉案人员,公安机关正在抓紧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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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下午,漯河市公安局沙北派出所的相关负责人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
该负责人还向记者透露,已有媒体在当地宣传部门的安排下对涉案枪支进行了拍摄。此前,漯河官方于4月10日上午发布通告称,“涉案人员牛豪供述,当时持玩具枪分别在金山路与淞江路交叉口附近处及西平境内麦地对袁虞卿进行威胁,案发后将该玩具枪放置于家中,目前已被警方扣押提取,公安部门正在对该玩具枪是否涉案进行调查。”
但在当天晚上,“玩具枪”的说法被“气手枪”的说法替代。在4月10日19时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漯河市公安局通报称,“牛豪持枪作案,所用枪支系全金属气手枪”。而此前警方在牛豪家中提取的塑料玩具枪“系其为逃避法律责任,用塑料玩具枪顶替作案用枪”。
“目前,该枪已提取,并已送检鉴定。”上述通报称。
对于涉案枪支的情况,在殴打中曾被持枪威胁的袁虞卿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那枪不是塑料做的”。
另一名被打者周大增告诉记者,现在警方已经提取的涉案枪支,可以请涉案的当事人袁虞卿、李某和李某的司机进行辨认,而不能只听牛豪一方的供述。
周大增和袁虞卿还表示,公安机关的一些办案人员应该回避。因为在漯河市公安局顺河街派出所民警处理耿某等人与牛豪一方之间的纠纷时,有自称是沙北派出所刑警队的两名警察介入,不但让牛豪一方的人开着耿某的车离开,在下车后,车里还多出了5000元,耿某等人被诬陷为“敲诈勒索”。
两人还提出一些疑问:为什么在报案的10多天后,牛豪才被刑事拘留?而这期间他们还在公安局见过牛豪,双方达成谅解。为什么报案的当天不去搜查枪支?后来还出现“玩具枪”的说法。
“我是被无端牵连进去的。我只是受郭存根的委托帮耿某带路,没有去采访调查。这是我个人的行为,与单位无关。我之前也不认识牛豪,不存在所谓的‘敲诈勒索’。”袁虞卿说,“希望公安机关能成立专案组,客观公正地处理本案,澄清真相。”
周大增也表示,他没有敲诈勒索过牛豪一方。“如果有人说牛豪有相关的录音、录像证据,可以让公安机关调取证据,让证据和事实说话。”周大增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