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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车10多天后,构不成肇事逃逸
从4月4日一上班开始,高国贤数次来到禹州市交警队事故科。“警察说,让我去找停车场老板协商,见了(停车场)老板,又让我先交运管所罚款。”肇事逃逸撞伤了谁?高国贤数次提出见一下“伤者”,遭到拒绝。
4月11日上午,记者与高国贤一起来到禹州市交警队事故科。指导员李国峥说,经过调查,高国贤的行为不构成肇事逃逸,事故科在当天上午将此事移交给西城派出所。不构成肇事逃逸,为何会是交警队一开始要扣车?对此问题,李国峥没有回应。
西城派出所彭姓所长介绍,当天上午10点刚接到交警队移交过来的材料,目前派出所还处于初查阶段。“停车场说,撞伤了人、撞倒了墙,目前已经通知运管所、停车场以及高国贤等人来了解情况,现在还不便透露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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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车依据是过期文件?
按照相关规定,运管路政人员负责在场站对超载、超限车辆进行源头治理,不能单独上路查车。禹州市运管所缘何上路,又为何开出5000元的“罚单”?
4月11日下午,在办公室内,禹州市运管所王姓书记介绍,3月31日当天,禹州市运管所是配合许昌市流动治超办和许昌市交警队开展联合行动。至于罚款5000元,高国贤的车辆存在改装行为,按照规定罚款5000到2万元,对其按照下限进行了处罚。
记者仔细翻阅这位王姓书记提供的两份文件,发现,许昌市路警联合治超专项行动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