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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大于天 多个部门为何管不好"一张嘴"?

2012-04-15 15:23:00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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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以食为天”“病从口入”,这两句谚语提醒我们:食品安全大于天。刚被“地沟油”折腾够呛的消费者最近又被“老酸奶中是否添加了废弃皮革制品制成的工业明胶”弄得一头雾水,“食品安全”又一次被置于聚光灯下。问题到底出在哪?

  去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对食品安全犯罪最高可处死刑,法律法规不可谓不严厉,我国目前对外公布的涉及食品安全监管的部门达13个,监管机构也不可谓不多。但毒奶粉走了,瘦肉精、牛肉膏和染色馒头又来了,连体育总局都被“逼”得禁止国家队在外吃肉了。“问题食品”为何总是按下葫芦浮起瓢?管好一张嘴真就那么难?

  网友“一萧一剑”说:无良商贩固然可恨,监管部门就脱得了责任吗?他认为,食品安全事件更主要是监管部门责任缺失,才让无良商贩钻了空子,如果食品安全监督部门都能切实负起责任,那么大多数“毒”食品都会被提前发现。

  去年沈阳查获的“毒豆芽”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据报道,当地媒体早在查处前一年就对蹇明志生产“毒豆芽”一事予以曝光,之后当地工商部门以无照经营对当事人做了简单处罚,在他搬换地方后,便不了了之。而在查处后的专题讨论会上,当地工商、质监、农委等部门均称“不归我管”。

  “多龙治水”的结果原来是大家都“不作为”?!

  一位食品监管部门负责人近日在与记者私下交流时表示,13个部门分管着食品流通的各个环节,每个部门可能都觉得还有下一个环节能管。结果,食品安全事件就在一个个监管部门的“侥幸”中发生了,其实,只要有一个环节能真正严格把关,食品安全事件就能避免。

  保障食品安全并不难。正如一些专家所言,相关法律有了,那么执法者的执行力就成为问题的关键,食品安全领域目前迫在眉睫的是对监管渎职者的处罚何时能到位。只有将食品安全机构纳入相关法律进行约束,强化问责,让每个监管部门在各个监管环节都紧绷“食品安全”这根弦,才能让每个公民不再为“嘴”发愁。(记者 何晨阳)

[作者:何敏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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