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东莞市环保局已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达成共识,拟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环保法庭。目前成立申请已提交市编办进行审批,若或通过,将是广东省首家环保法庭。届时,在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时,东莞将率先实行以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并举的“双轨制”模式,进一步整合行政、司法各方面的力量。这不仅有利于弥补环保部门在环境执法中的缺陷,为环保执法提供法律支撑,提升环保部门的执法权威,也有利于加速环保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加快环境案件的结案过程,提高办案效率。
事实上,对于环保法庭的出现,可谓正逢其时。这么多年的飞速发展,已让这座城市隐隐作痛,呼啸而起的经济奇迹总与日益恶化的环境污染相生相伴,也让东莞为了经济发展付出了沉重的环境代价。即便当前,全市仍有2万多家工业企业需要环保部门进行监管,这让人手有限的环保部门显得捉襟见肘。除了对重点涉污企业进行每月一次的严查,其他工业企业更多依靠抽查和企业自觉等,这也导致偷排等污染环境的事件时有发生。如何勒紧企业不惜污染环境的利益冲动,司法这根准绳尤为重要。
据统计,2009年至2011年三年间,东莞处罚环境违法案件数和罚款金额均逐年递增,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18.5%和17%。2011年,全市共处罚环保案件822宗,罚款金额2864万元。不仅环境违法案件逐年增多,而且其判决难、执行难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无论行政处罚或是经济手段,仍然无法避免环境侵权行为“先污染、后治理”的现象。
“有这样一些企业,他们愿意交纳上千万元的罚款,却不愿承担排污系统的开支;他们赚取高额的利润,但也透支着我们环境的健康和安全。”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张玲就曾如此感慨。在她看来,依靠行政处罚手段和经济手段治污,已经难有成效。
有意思的是,今年3月,东莞松木山水库曾出现大面积死鱼现象,水厂第一时间给出的解释是“跟回南天有关”。此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梁国英痛斥“天气说”是在“放狗屁”,并直言自己经常去明查暗访,发现不少的污染源都在偷排污水。梁国英的冲冠一怒,自然有其十足的底气和证据,也赢得了很多民众的一片叫好。一句“放狗屁”的背后,凸显了行政治污的尴尬与愤懑。
当时就有评论指出,对于“放狗屁”官员不能一骂了之,而要让其担责,付出应有代价。然而对于“放狗屁”的管理的确处于真空地带,相关部门既无专门规定,《公务员法》中也找不到处罚的依据。若要刹住“放狗屁”之风,亟须在法律法规上“破题”,做出明确规定。
可以说,只有让监管失职者承担起相应责任,让污染企业付出惨重代价,污染事件才能遏制,“先污染、后治理”的现象才能减少,而这正是环保法庭日后的作用所在。实践证明,已设立环保法庭的地区,对企业各种污染环境的行为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违法行为明显减少。而将环境保护的监管环节纳入司法的新机制中,也将让监管部门更加通透与具有担当。毕竟,随着公众环境意识与维权意识的提高,部分官员若想随便“放狗屁”,司法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就可以随时落下。
也就是说,若环保法庭在东莞最终设立,那以后就无须再有“放狗屁”的怒骂了。只要这座城市敬畏法律的尊严,坚持法不容情的理性治污,那么尽管以前丢过面子,依然可以在未来的大把日子里,找回属于这座城市的尊严。
朱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