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要有瑕疵的“高尚”,也不要不断扩大的“冷漠”
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王洪均多次说道:“感谢媒体,(丢失货物的事情)在电视上播出,货物才能物归原主。”
在王洪均丢失货物的几天里,成都的报纸、电视、网站拿出大量的篇幅和时段关注此事,微博上的民间和官方舆论亦此起彼伏。
4月5日上午,“幸福成都”在引题为“60万元货物掉下车 10分钟被抢空”的微博中,对事件的描述是“10分钟内被一抢而空,现在只有1人愿意归还”。
粉丝数超过4万的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的官方微博“平安武侯”,在同一天,连发三条原创微博,围绕“捡拾物品交出无罪”、“何种形式的哄抢都是违法行为”、“认真复习刑法”等话题,解读了王洪均的遭遇。
“平安武侯”在微博中引用刑法第268条说: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一天,因为积极参与微博寻找王洪均丢失的货物,“平安武侯”以791分的高分成为当日全国公安微博影响力第一名。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周伟评论说,王洪均寻货事件在引起公众关注前,出现“拾物不还”的迹象,这不仅有悖社会公德,也是违法行为。他指出,刑法第270条规定了侵占罪,适用于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情形。
更多的网友从道德上进行了拷问。
事件初始,许多网友对那些捡到货物又未归还的几位路人进行了猛烈抨击,认为他们“给成都人丢脸”。
在拾获者陆续归还货物后,舆论又发生了转向。在成都本地颇有影响力的“第四城社区”和“最成都”两个论坛上,有不少网友提出,这些归还货物的人应该大加赞扬,有网友甚至提出把这个群体推荐去参评中央电视台的“感动中国”。
4月9日下午,一段名为《我们成都人,就是巴适、巴适、巴适、巴适、巴适……》的网络歌曲视频,受到网友热捧。歌词中写道:九箱都还了没人手脏,收完成都真有光,成都人可以,没人捡起跑去躲起来。
参加报道的一些记者则对此事给予了谨慎的评论。《华西都市报》记者付真卿说,微博的强势关注,有“双刃剑”的效果,一方面,微博平台上最开始以“哄抢”来定义,这与事实是有出入的,可就是因为提了“哄抢”,才会激起网友的忿怒,进而引起更大关注;另一方面,微博促进了问题的解决,如果没有4日晚上网友把传统媒体的报道引向微博,或许事件就不了了之了。
4月8日,在整个事件尘埃落定后,《华西都市报》配发了题为《善意在唤醒中复苏》的评论,指出,在这个“结局堪称圆满,过程并不完美”的事件中,让事件回归本身,才是应有之义。因此,那种动辄就将事件贴上标签式的“一个城市的自赎”,在事实面前就显得如此空洞,甚至有些高呼口号般的可笑。
对此现象,四川大学新闻系主任张小元教授用著名的传播学理论——“沉默的螺旋”进行分析。他说,当多数人为拾金不昧者唱赞歌时,如果突然有人在网上疾呼事情的真相不是大家想象的那么美好,那么网民们一定会很伤心,会有一种“被戏弄”的感觉,继而加深社会的冷漠。
他分析,网民希望出现的局面是“全部主动归还”,因为自从“小悦悦事件”以来,大家对社会道德的冰冷感触都很深,实在不愿意看到“第19个路人”的出现。
但他不支持把归还货物者列为“感动中国”候选人的提议。他的观点是,宁要有瑕疵的“高尚”,也不要不断扩大的“冷漠”。(实习生 陈鹏 记者 王鑫昕)
成都司机上电视下跪索回失物 70万元货物散落遭哄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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