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报刊亭,小也不小,因为报刊亭虽小,确是关乎数百人生计的民生问题。近几天,网上热议关于郑州421家报刊亭拆除的问题,网友们关心着那些被拆的报刊亭主们未来的去处和归宿。这是一种社会良心的体现,我很高兴的发现当今社会并不像有些媒体所报道的那样冷漠无情。但是,我想我们不能只从感情的角度出发去考虑问题,更应抓住重点,理性思考拆除报刊亭的事件。
一是通过违反法律法规而获取的利益不是合法利益的问题。我想大家都很明确,以违法为手段获取的利益是不应被法律所保护的,反倒应是法律打击的对象,例如贩毒。在这起拆除书报亭的事件中,这些报刊亭是在违法占用道路公共资源多年的前提下被要求自主拆除的。而这么多年从非法途径中获利的报刊亭主们即未被追究责任,还被当地政府提供了一次性3万元补偿和一个公益性岗位以养家糊口。
二我想说退路进店是一种进步,城市的功能化分工愈加清晰也是一种进步。抬头看,全球的发展正风起云涌扑面而来,在城市化、城镇化不断发展的今天的中国,宏观上,我们规划城市,合并集镇,建造新农村。微观上,我们在城市中规划了集贸市场,让农民兄弟不必拉车到马路两边贩卖;我们做出交通规划,让行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功能化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全球在发展,中国在进步,我们走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路上!我们应该认识到,在这个改革开放、日新月异的的历史阶段中,“拆”是不可避免的。不拆农田,哪来的城市?不拆60年代的筒子楼,哪有2012年的现代版公寓?我们不能因为害怕改变就讳病忌医,更不能为顾及少部分违法人的利益而不进行大改革、大创新。我曾在广州求学多年,受得同学教育最多的非他,只有一条:“敢为天下先”!心怀天下而做,为社会的大多数人而做!当我们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时候,我们不能保证面面俱到,让所有人都吃香喝辣。我们现阶段能做到的是,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在按劳分配中兼顾公平。
最后,我认为要真正评价一件事做的好与不好,要等事情做完了,大家都去体验过了,再来评价好坏对错。在某些问题上,未做而先评并不可取。就像邓小平同志说的:“时间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网友:玛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