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责任与奖惩
防汛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市城市防汛领导小组对在城市防汛和抢险救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或者存在其他工作失误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延误、妨碍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由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工作评价
每年由市城防办组织针对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城市防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查找问题,采取措施,加以整改,以促进城市防汛应急工作的开展。
9 附则
9.1名词术语
大雨:雨降如倾盆,模糊成片;洼地积水极快;屋顶有哗哗雨声;12小时内降水量15~30mm或24小时内降水量25~50mm的降雨过程。
暴雨: 12小时内降水量30~70mm或24小时内降水量 50~100mm的降雨过程。
大暴雨:12小时内降水量70~140 mm或24小时内降水量100~250mm的降雨过程。
特大暴雨:12小时内降水量大于140mm或24小时内降水量大于250mm的降雨过程。
9.2 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市城防办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10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