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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政府公布积水区域和应急措施 邀市民进行监督

2012-04-25 09:00:40 来源: 中原网--郑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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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Ⅱ级应急响应

4.3.1各部门应采取的措施

(1)加强信息沟通,确保联络畅通。

(2)对河道、道路险段、危桥、危旧房屋、人防工程、道路恢复工程、路灯、杆牌、供电设施、倒树以及地下通道、立交桥下、地下停车场积水情况进行严密监视。

(3)全面巡视,发现险情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4.3.2各单位防汛应急预案

(1)市城防办应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和通报,迅速发出防汛警报指令,并及时通报降雨情况。

(2)市城防办及各城防成员单位立即启动防汛抢险预案,各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及各单位防汛人员应迅速赶到各自的防汛责任区内,做好防汛抢险准备。

(3)防汛物资、设备到位,做到随调随用。

(4)各单位抢险人员要坚守岗位,服从指挥、调度,随时准备投入抢险工作。

(5)加强信息沟通,重点监视积水区域、险情易发部位和地段,对新发现的险情应立即上报市城防办,同时迅速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及时处置险情。

(6)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要重点监视险情易发的道路、桥梁等建筑施工工地及危旧房屋和人防工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灾情发生和发展。

4.4 Ⅰ级应急响应

4.4.1各部门应采取的措施

1.加强信息沟通,确保联络畅通。

2.对河道、道路险段、危桥、危旧房屋、人防工程、在建工程、道路及管线恢复工程、路灯、杆牌、供电设施、树木以及地下通道、立交桥下、地下停车场积水情况进行严密监视。

3.全面巡视,发现险情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4.4.2各单位防汛应急预案

1. 城市防汛办应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和通报,迅速发出防汛警报指令,并及时通报降雨情况。

2.市防指指挥、副指挥到达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全市抢险救灾工作。

3.全市各防汛单位立即进入紧急状态。各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及各单位防汛人员要坚守岗位,做好防汛抢险准备工作。

4.各单位、全市各行业防汛物资、车辆、设备到位,无条件完成各项指令性任务。

5.各单位抢险人员应随时待命,接到指令迅速行动,第一时间赶往险情现场,迅速排除险情或控制险情扩大。

6.城市防汛办要加强与驻郑部队联系,必要时请求部队支援。

[作者:  编辑:刘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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