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胃癌手术,却意外发现了半只手套
李女士今年33岁,宁波镇海人。
2005年6月,李女士生育待产,到镇海龙赛医院剖腹产下了一名女婴。孩子的诞生给一家人带来了无限生趣,李女士也感受到了为人母的幸福。
但到了2009年,李女士发现自己右下腹经常有一硬块突起,而且有活动迹象,用手摸也有感觉。除此之外,她还老发烧,并伴有妇科炎症。
去年10月22日,身体越来越不舒服,上腹部经常泛酸,李女士特地到宁波妇儿医院进行了初步诊断,随后做了腹腔镜手术。
没想到,出院后一星期,李女士因黑便再次到当初生孩子的那家医院就诊,经诊断为胃癌。
为了慎重起见,今年2月,李女士到上海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闵行分院治疗。
在进行胃癌切除手术时,实施手术的医生发现,李女士的肚子里,竟然有半只“手套”。
一病未落一病又起,接连打击下,李女士快要崩溃了。
手套怎么会在自己的肚子里?李女士想来想去,在去上海之前,她只在镇海龙赛医院和宁波妇儿医院做过手术。因此,这半只手套,肯定是这两家医院中的一家,在手术时遗留下的。
由于不能确定手套是哪家医院遗留的,李女士将两家医院一并告到了镇海法院。
她状告两家医院,索赔21万
昨天下午,镇海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法庭上的李女士脸颊浮肿,面色憔悴,精神看上去也不太好。“一而再再而三地生病、做手术,我实在是吃不消了。”
李女士说,半只手套留在了身体内,造成了她严重的身心痛苦。虽然她不能确认胃癌是不是由这半只手套引发的,但在两家医院就诊前,她的身体一直是健康的。
李女士不能确认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胃癌,但因为这半只手套,她年纪轻轻就再三患病,才三十出头,就时常感到身体乏力,提不起精神。
李女士认为,在手术过程中,两家医院没有按照医疗行业公认的业务水准和谨慎态度,将手套遗留在她的身体内,给她造成了巨大的精神损害和经济损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李女士请求法院判决两家医院共同赔偿原告相关费用。
她提出,向两家医院索赔医疗费8万余元、误工费2万余元、精神损失费10万元,及交通费、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合计2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