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决定》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进行了修改:“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新规自5月1日起开始施行,这标志着中国正式向外资保险公司开放交强险市场,中国保险业进入全面开放阶段。
交强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由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未承诺允许外资公司经营强制保险业务,外资公司一直被挡在交强险业务的门外。在中资险企独霸车险市场的情况下,“理赔难”一直备受广大车主诟病。
据悉,目前在华外资财险公司有21家。由于交强险业务一直未放开,目前只有少数几家经营商业车险业务。受访的多家外资保险公司表示,正在做多方准备,试水交强险市场。“只有具备了销售交强险的资格,我们才能真正进入车险市场,独立自主地开展业务,分享商业车险的蛋糕。”一家外资公司负责人表示。
事实上,占财险市场规模约七成的车险,一直是财险公司最大的业务收入和利润来源。
“目前市场上的龙头保险公司比如人保、平安、太保等由于具备强大的营销和服务网络,基本上不会受到影响,但中小公司或将受到较大冲击。”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系主任王绪瑾说。
这些年实在是被繁琐的车险理赔弄怕了,如果外资公司在效率和服务方面能比本土企业更好,即便价钱高一点,也会考虑外资交强险产品。”车主冯先生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