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记者 吴淑娟)这几天,央视走基层节目连续报道了我市普通交警杨华民的事迹,节目中杨华民与一个骑电动车过斑马线的市民“顶牛”的镜头令人印象深刻。
很多人心中有一串疑问:那么宽的斑马线,骑着过与推着过到底有啥区别?杨华民为啥那样较真?骑车人下车推着走又难在哪儿?
>>>镜头回放
(旁白):老杨所在的花园路农业路口,是郑州市交通压力最大的路口之一……我们发现老杨每天纠正违章有两三百起,其中90%是针对行人与非机动车的。
杨华民:下车推行,不要骑,跟着行人走路,这样大家都安全,下来吧,下车,下车走路……
市民:我推着不习惯。
杨华民:我跟着你,这个信号灯你必须给我拐回去,民警好心劝你你不听,非得吵你才听,这回不会走,下回还不会……
寻找 法律依据
非机动车横过机动车道就得下车推
杨华民为啥这样较真?他是依据什么来较这个真的?
我首先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其中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这说明,骑车从路口靠左侧通过马路时是逆行,属于违法行为。
在随后查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我找到了依据:第七十条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该条例由国务院于2004年4月30日颁布,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于2004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