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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委书记、省长回应网友“爱心煤”等问题

2012-05-07 14:03:00 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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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西省委书记、省长集中回复一批网友留言,涉及网友热议的“爱心煤”等多方面问题。其中,有网友反映,在发放爱心煤的时候,乡政府告知网友,如果要煤就需要自己到一百多里地去拉,要不就每一吨给230元。网友质疑道:“政府不会只给230元的爱心煤吧,其余的去哪了”?针对网友的问题,山西省纪委监察厅回应表示,在发放过程中,由于在运煤回镇途中遇上大雪,送煤车不能按原计划送到,代县聂营镇云务村村主任王某某向34户村民征求意见,村民一致同意将煤卖了发钱,自己买块炭取暖。之后,云务村主任会同村支部书记、村会计、村民代表按每吨230元把煤卖给了煤场,并将230元和镇政府补贴的10元运费发放到34户村民手中,34户村民签字并按了手印。

  【网民留言】

  我们是忻州市代县聂营镇云雾村村民,很感谢政府给我们发放过冬的爱心煤,可乡政府每户要是要煤就到一百多里地去拉,要不就每一吨给230元,政府不会只给230元的爱心煤吧,其余的去哪了,请袁书记在百忙之中关心一下,谢谢了。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民“网友”于2012年2月10日给山西省委书记袁纯清留言反映忻州市代县聂营镇云务村冬季取暖用煤的问题,山西省纪委监察厅的办理落实情况如下。

  代县聂营镇云务村全村共34户,在村居住的有10户,其他分散居住在代县县城的5户、峨口16户、聂营3户。2011年11月,在运煤回镇途中遇上大雪,且聂营镇所辖的5个村为半坡地形、33个村为山区地形,送煤车不能按原计划送到各村。聂营镇政府考虑到临时找地方卸煤会造成损耗,即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决定每户补贴运费10元,将煤卸在距离聂营镇40多公里的阳明堡永安煤场,由各村组织发放。云务村由于居住比较分散,在发放过程中,村主任王某某向34户村民征求意见,村民一致同意将煤卖了发钱,自己买块炭取暖。之后,云务村主任会同村支部书记、村会计、村民代表按每吨230元把煤卖给了煤场,并将230元和镇政府补贴的10元运费发放到34户村民手中,34户村民签字并按了手印。

  【网民留言】

  尊敬的袁书记:你好,我是祁县古县镇鱼池村村民,听说省委给农户补贴一吨煤,感到万分高兴。后来听说发415元钱,可等到去年腊月二十二,我村给每户却发370元。让人们气愤的是必须由村民自己组织十户才给发,如果组织不起就不给,引起了部分群众的不满,村支委领导却说:如果不服,你们告去,人们找到县里,县领导让镇长处理,村里还是不发,至现在还有一部分村民没有领到煤钱,希望领导给管一管,争取早日领到煤钱,以解决老百姓的取暖问题。谢谢

  答复意见:

  晋中市委社情民意办公室反馈的办理落实情况如下:

  祁县古县镇鱼池村共有人口340人,130户,两委换届期间,煤款拨付到村,按照上级拨付90%户数和领款户不低于415元的政策要求,村党支部、村委会、党员、村民代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煤款发放事宜,由商定最初的平均分给每户表决为10户1组,由每10户推选产生9户低收入户,足额发放9户煤款,1户自愿不领。办法制定后,鱼池村村民积极响应,1月5日开始发放,1月8日就有120户组合领走煤款,剩余10户中,因有6户对煤款发放有异议,致使煤款无法正常发放。针对这种情况,镇政府派人反复做他们的思想工作,1月29日,收入较高的郭某某户退出,其他9户领款,干部、村民全无异议。

  【网民留言】

  袁书记,感谢省委给贫困户发放一吨爱心煤,但平遥县段村乡普洞村群众只发了煤补410元。不知其它节余钱干吗了?上级惠民政策好,到基层就变味了。请核查!

  答复意见:

  晋中市委社情民意办公室反馈的办理落实情况如下:

  2月17日,平遥县安监局和段村镇在接到转办件后,立即联系反映人所留电话,得知此电话并不是反映人刘某某的,电话的主人也没有反映爱心煤的事。 平遥县2011年供应低收入农户一吨煤的情况为: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本着自愿的原则,愿意要煤的给煤,由县安监局组织派送到村;不愿意要煤的以煤折款,但必须经过“四议两公开”形成一致意见,确保五保、孤寡、烈军属等弱势群体每户不低于410元。以煤折款的全部发放到户,无结余。

  【网民留言】

  我是灵石县坛镇乡西堡村张世平·我们2011年前取暖费全被村干部侵吞,我们多次反映没有结果,我们该怎么办?

  答复意见:

  晋中市委社情民意办公室反馈的办理落实情况如下:

  坛镇乡西堡村现有318户,居住人口930人,其中农业人口857人。2008年灵石县人民政府为解决农村居民冬季取暖问题,出台了全县协调以成本价供给农村居民每户一吨取暖煤的政策,用以解决农村居民冬季取暖供煤问题。西堡村因当时有西堡煤矿,供应西堡村800吨民用煤,根据县政府政策,有供煤协议的村不享受该惠民政策。2009年该矿被国泰亨元顺煤业有限公司整合,整合期间未进行生产,为解决本年度农村居民冬季供煤问题,坛镇乡人民政府按照2008年县政府的政策,协调供给西堡村村民冬季取暖款30528元,西堡村委按当时农业户数301户,每户发放100元,结余428元计入本村其他收入,该账目灵石县纪检委在2010年审查西堡村账目时已核实。2010年国泰亨元顺煤业有限公司完成煤矿整合,继续供西堡村800吨民用煤款,西堡村委以每人410元发放,因此该年未享受县政府的取暖费政策。2011年,经县政府协调,全乡以每户410元解决农村居民冬季取暖问题,西堡村全部发放到户。以上情况经坛镇乡党委调查核实原始账目,准确无误。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省长您好!

  我儿子10年10月在晋中受伤,至今没有得到工伤待遇,晋中市开发区劳动局受理后不做调查,晋中市劳动局不做工伤认定。法院已判决存在劳动关系。我投诉无门,特向您求助。望您在百忙中关注。

  答复意见:

  晋中市委社情民意办公室反馈的办理落实情况如下:

  常某某系晋中聚隆装饰有限公司工人,2010年10月16日在汇金大厦工地受伤,双方就赔偿一事曾于2010年11月12日达成协议,伤者在协商后又向开发区人社局提出进行工伤认定。具体情况如下:

  由于常某某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关系无法确认。经区人社局介绍,2010年12月28日晋中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就常某某与晋中聚隆装饰有限公司之间劳动关系开庭审理,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但晋中聚隆装饰有限公司对判决不服,又向榆次区人民法院、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中院于2011年8月10日,做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2011年9月21日常某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是由于伤者自称对受伤当日情况一无所知,且无法提供现场证人,认定工伤所需材料一直无法完善。

  为确保该事件得到妥善处理,人社局工作人员曾多次联系晋中聚隆装饰公司法人代表郝某某,但他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不处理此事,鉴于受伤工地已完工,现场已不存在,且晋中聚隆装饰公司注册地在榆次区,人社局在多次寻找其公司地址无果的情况下,采取了邮寄送达《工伤认定举证材料通知》,但对方无应答,通知已被退回。鉴于此情况,开发区人社局请示晋中市人社局工伤科,获知需采取登报公告的形式告知,现开发区人社局正在通过晋中日报进行公告,待公告期满后,将按照有关规定上报晋中市人社局办理。

  【网民留言】

  王省长你好;吕梁临县三交西街全体村民向您反应,去年山西发爱心煤我们这里每户收了10元运费,每户发了1200斤煤,到现在也不补煤也不退钱,当地政府不闻不问,这事就没人管吗?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民“网友”于2012年2月9日给山西省省长王君留言反映吕梁市临县三交镇西街村冬季取暖用煤的问题,山西省纪委监察厅的办理落实情况如下。

  经查,反映属实。三交镇西街村实有458户,县供煤办根据农经中心2010年统计数据给该村下达供煤指标297吨,经村支两委会议研究决定平均发放,除去损耗,实际每户大约0.6吨左右,该村向每户收取10元钱,主要用于雇佣铲车装卸及前后一周看护人员的开支。

  处理情况:临县纪委监察局责令西街村村委于2月22日下午6点前将违规收取的4580元现金全部退还村民;经三交镇党委2月22日研究决定,给予西街村支部书记高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网民留言】

  王省长您好:我是山西省临县人,是农民家的孩子。现在在外打工,因为第二代身份证苦等四年还没有出来。现在第一代身份证马上就要过期了。急需领导的帮忙。希望能得到您的关注。问题得到解决。

  答复意见:

  省公安厅反馈的办理落实情况如下:

  反映人刘某某,2009年开始申领二代身份证,制证信息上传十余次,每次信息进入制证流程后,系统提示身份证号重号错误,无法制证。为此,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为反映人设立专门渠道,特事特办,与刘某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联系,重新上传其制证信息,厅制证中心为其单独打包制作身份证,其二代身份证已经制作完成,并与本人取得联系,从制证中心领取 。(记者 杨伊)

[作者:张尚初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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