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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二三级医院要缴医疗责任风险金 将用于医患纠纷

2012-05-08 07:01:26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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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省共发生各类医疗纠纷2000多起,赔付金额8000多万元,且呈逐年上升趋势。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毛超峰要求,医疗纠纷调处工作要纳入社会管理创新总体规划。

(记者 郑筱倩)

数据通报

去年全省各类医疗纠纷2000多起

昨日,全省医患纠纷调处工作经验交流会在驻马店举行。

据悉,去年我省共发生各类医疗纠纷2000多起,赔付金额8000多万元,且呈逐年上升趋势。

而去年全省公安机关在整治行动中,出动警力2.2万多人次,处置医患纠纷1113起,制止医闹事件95起。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毛超峰在会议上指出,当前医患纠纷多发频发,医患矛盾日益突出,已经成为社会矛盾的一个重要方面。医疗纠纷调处工作要纳入社会管理创新总体规划,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力,发生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涉医案事件的地方和单位,要实行责任倒查,必要时实行一票否决。

化解矛盾

二、三级医院要缴医疗责任风险金

为防范纠纷升级、化解矛盾,日前,省卫生厅、省财政厅联合颁布了《河南省医疗责任风险金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

据省卫生厅医政处副处长董薇介绍,从本月起,我省二级及以上医院因医疗纠纷产生的医疗赔(补)偿,将从专门的医疗责任风险金中支付。

按照办法,三级医院按照年医疗收入的千分之二进行记取,二级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按照年医疗收入的千分之三进行记取。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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