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7年未生育,想领养时却在计生办意外发现
自己名下,多了一个21岁的儿子
当地计生办否认有人把小孩挂靠在她名下,将到她老家核实情况
38岁的傅旭丹最近够烦的,2007年12月,一次宫外孕,让她失去了怀孕的能力,4年多过去了,为了能怀上孩子,她做过很多治疗,去了很多医院,然而总是不能如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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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无厘头的事在后面。前几天,她和丈夫打算领养孩子时,却尴尬地发现,自己名下已经有了一个儿子,而且都21岁了。
不孕不育的妇女
领养孩子时查出有一个21岁的儿子
傅旭丹是金东区傅村镇人,2006年,她嫁到了离家不远的孝顺镇上下王村。
这是她的第二次婚姻,她的第一次婚姻持续时间很短,2003年结婚,次年就离婚了。
因为宫外孕,几年的求医逐渐打消了傅旭丹和丈夫生育的希望,然而作为生活在农村的普通夫妇,传宗接代的想法使他们做不了“丁克一族”。
两人打定主意,便来到了村子所在的孝顺镇鞋塘办事处,向计生办的工作人员询问领养小孩需要的手续、证件等问题。
在这里,傅旭丹向工作人员询问了一个困扰她6年的问题:“为什么村里的计生服务员每年都要让我检查透环?”
“透环”是女性避孕的一个检查项目,针对在子宫腔内上避孕环的妇女。避孕环在X线下不透光,而“透环”就是用X线查看它的位置是否正常等。
避孕环一般都是给已婚并生育过的妇女上的,对像傅旭丹这样没有生育并不孕不育的人来说,计生服务员每年两次的“善意提醒”让她很受伤。
在计生办的电脑里,傅旭丹查到了一个让她意外的结果——她有一个1991年出生的儿子,并且在1997年离婚时,孩子判给了父亲抚养。
这样,每年透环检查次次不落的事就能解释了,但这让傅旭丹一头雾水:“1991年的时候我才17岁,哪来的儿子?”
有人把小孩挂靠在她名下?
计生办从技术上否认了这种可能性
1、哪个环节出错了?
在计生系统中,傅旭丹的“孩子”只有一个出生信息,姓名都没有记载,在傅旭丹看来,这样的乌龙事件只有两种可能:“有人把小孩挂靠在我名下,自己就不违反计划生育了;另外一种可能,就是登记员抄错了。”
“把孩子挂靠在别人名下是不可能的。”金华市金东区鞋塘办事处计生办主任毛燕仙昨天说,计生系统中的信息登记是一个繁琐并且环环相扣的过程,错误不会出现在录入过程中。
“到我们这里记录后,才可以拿准生证,夫妻结婚了就会来做记录。”毛燕仙接着说,根据系统中的记录,傅旭丹的信息输入是2006年4月29日,那是傅旭丹第二次结婚的第10天,那时候的她生育能力也都正常,做登记、领准生证都是按照流程的。
核发准生证后,育龄妇女基本信息卡就会建起来,里面将跟踪记录育龄妇女结婚时间、怀孕时间,男女双方初婚再婚信息,孩子出生时间等,这也就是错误信息出现的地方。
“我们登记的信息不是新婚夫妇说什么就是什么的,登记的内容主要是由新婚登记卡、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提供的,计生办工作人员根据材料逐项登记,再核发一胎或二胎准生证。”
而这些材料中,只有新婚登记卡上会注明男方女方的生育情况。
6年前的计生系统录入员严震宇在采访中说,时隔多年,她已经记不清当时的情况了。而因为行政关系的变化,计生办的工作人员也不知道当年的那些新婚登记卡保存在哪里。
根据毛燕仙的分析,错误的源头指向新婚登记卡。
2、是否有人能通过挂靠孩子生育信息的方法躲避计划生育?
“首先,就算有人用这样的方式隐瞒自己的二胎,那个孩子也没法上户口,因为这需要准生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只有准生证,没有其他证明,小孩就是个黑户。”
毛燕仙说,另外,如果真有工作人员帮助作假,自己也保不住饭碗:“计生工作我做了20多年,从来没碰到过这种情况。”
计生局到她老家进一步核实情况
领养小孩与是否生育无关
系统内信息出了问题,然而修改和录入一样并不容易。“我们要将完整的材料汇报给金东区计生局,他们认定后才能修改信息。”
虽然修改不易,但是这个工作已经开始了,“我们已经把情况汇报了,明天我还要去一次计生局。”毛燕仙说,计生局也派人到傅旭丹的老家傅村镇了解情况,进一步核实她年轻时是否生育过,“如果信息核对正确,错误的内容马上就能改。”
对傅旭丹来说还有一个好消息,她想要领养孩子的想法随时都可以实现。金华第一社会福利院院长虞惠生告诉记者,夫妇是否生育对领养小孩没有影响,也就是说,哪怕计生系统中的错误信息一时半会儿改不了,也不妨碍她领养小孩。(记者 张苗 实习生 沈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