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摘要】
昨天10时许,在一中院刑事审判庭,检方指控,黄浩于2006年9月至2010年12月期间,利用担任北京市植物园财务科出纳员、负责制作工资表的职务便利,采取修改工资表数据、制作虚假工资表等手段,以为虚构的本单位职工欧毅、屈臣等6人支付工资及虚增自己工资的方式,骗取单位公款470余万元。
检方认为,北京市植物园属于事业单位,黄浩的行为构成了贪污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到案后,他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家属又代为退赔了200余万元,因此建议法庭在13年至15年之间量刑。
北京市植物园原出纳黄浩利用单位财务漏洞,四年之间向自己虚构的本单位员工账户打工资470万元。
昨日上午,黄浩因涉嫌贪污罪在一中院受审。
检方建议13年至15年量刑
现年35岁的黄浩,案发前曾是北京市植物园出纳,主要负责审核单位报销、制作工资表、登记银行现金的日记账等。
昨天10时许,在一中院刑事审判庭,检方指控,黄浩于2006年9月至2010年12月期间,利用担任北京市植物园财务科出纳员、负责制作工资表的职务便利,采取修改工资表数据、制作虚假工资表等手段,以为虚构的本单位职工欧毅、屈臣等6人支付工资及虚增自己工资的方式,骗取单位公款470余万元。
检方认为,北京市植物园属于事业单位,黄浩的行为构成了贪污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到案后,他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家属又代为退赔了200余万元,因此建议法庭在13年至15年之间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