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无线电视一批男艺人及港男卷入“猛男艳照”案,当红小生罗仲谦、袁伟豪及彭冠期,O记总督察吴乐俊等人先后被警方凭“艳照”认出,而被召往助查,由于该批35名“壮男”表示完全自愿拍照,故未被列为控方证人。
涉及拍下“猛男艳照”的富商被告刘定成,16日在区域法院否认两项非礼及两项刑事恐吓3名男艺人罪名受审,案中部分事主开始作供。同案刘的契仔卢昕杰则承认一项刑恐罪,续获保释至案件审结后始宣判。
首名被控方传召出庭作供的B先生曾参加“港男选美”,现为电视演员,并自设影楼。他忆述称,于2005年暑假他途经铜锣湾伊利莎白大厦附近时,现年62岁的被告刘定成将他截停问有否兴趣当时装品牌模特儿,并即场在街头为他拍下一些照片。2日后刘再相约B见面,带他到跑马地山光道愉宝大厦一单位拍照。
B称起初被告仅拍摄他的大头相,后被告更叫他全裸,扬言很多演员都影过全裸照,并向他展示数个颇出名男演员的“艳照”相簿。被告又称认识娱乐圈高层可介绍他入行,结果B因已拍下很多照片,且欲尽快影完就走,故同意脱去内裤再让对方拍照,2小时后才穿回衣服由被告陪同离开。
当辩方展示“艳照”反指是他先主动挑逗,B激动声言我不是“基”(男同性恋)。B又披露拍照期间,刘问他有否兴趣陪阔太“过夜”,每晚可获5千至1万元(港币 下同)报酬,他表示没兴趣,之后被告再致电相约他陪阔太饮茶,但他都没有理会。B承认事后他向被告介绍其他模特儿拍照,希望借此取回自己的裸照,B称:“我知这样做很自私,但我为求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