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盐城5月18日电(谷华 孙青 夏勇)妻子任劳任怨,孝顺贤惠,男子李某非但不心感激,反而几次三番要和妻子离婚,年近八十的母亲始终“力挺”媳妇。18日,江苏建湖县法院上冈法庭第三次对李某作出不予离婚的判决。
家住盐城市建湖县上冈镇某村的李某,整天游手好闲,40多岁还没有正经活干。妻子却能吃苦,又孝顺,不仅为他生了一对儿女,工作之余还帮家里干粗活,每天忙到深夜才能休息。
2010年8月,李某跟一帮朋友去盐城,说要打工赚钱。谁知没过一个月,李某一回家无故要和妻子离婚,后经法官调解撤回了离婚诉讼。此后,李某一直在盐城打工,隔两三个月才回一趟家。2011年3月的一天,李某匆忙赶回家,拉着正在喂猪的妻子就要去办离婚手续。次日一早,一瘸一拐的李某就像中了邪一样,不顾气急攻心的老母,再次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经过调查,依法判决不予离婚。回家后,李某很快收拾好自己的生活用品,不顾妻子的挽留和老母亲的身体,执意离家而去。2012年4月,失踪了近一年的李某终于现身了,但是他并没有回家,而是直接来到法院,第三次起诉要和妻子离婚。
据同村的人反映,李某在盐城和一个女人相好,失踪的近一年时间里,都是和这个女人住在一起的。但李某本人一直未向法庭承认此事。在法庭上,李某的妻子表示,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她愿意接受丈夫重新回到家里,不计前嫌继续和他过日子。然而,李某丝毫没有悔改之意,坚决要求离婚。李某的老母亲也泣不成声,说宁愿不要儿子,也不能苦了媳妇。
法院审理认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从本案来看,李某夫妻之间没有导致感情确已破裂的事实和理由,尽管同村人透露李某有第三者,但是并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加之,李某母亲及其妻子坚决反对离婚,其妻甚至可以原谅丈夫的背叛,做出了最大的让步,只为挽回婚姻。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为避免双方矛盾更加激化,法院再一次作出不予离婚的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