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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孕妇服用保胎药胎死腹中 卫生院仅被判赔1.5万

2012-05-21 12:01:34 来源: 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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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家我就按照卫生院开具的药物进行调理,可是服药后,却感到腹部疼痛、腹胀。”王女士称,去年6月19日她去卫生院检查胚胎情况,结果显示:胚胎未见血管搏动。后来为进一步确定胚胎情况,就去郑州市人民医院进行检查,结果显示:胚胎已死亡。

  王女士称,确诊后,全家人悲痛不已,只得做了流产手术,住院8天,共花去医疗费2000元。王女士认为,卫生院的妇产科医生存在较大过错,所开具的药品中有一种叫“宫血宁胶囊”,在说明书中明确说明“孕妇忌服”,对她所受到的损害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另外,卫生院方工作人员审查不严格,给她造成人身损害,也存在一定过错。故诉至法院要求卫生院进行赔偿。

  法院受理该案后,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赔偿协议。

[作者:记者 韩景玮 实习生 韩雪  编辑:刘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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