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次两个平行志愿
4343名初三毕业生可获分配生资格
非郑州户口考生,填报志愿有限制
填报志愿的工作在报名时同时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5月31日下午6点网上报名系统关闭时,以最后一次填报的志愿为准。系统关闭后,不能再修改志愿。
现场报名的考生,在报名表上填写志愿学校。
具有郑州市市区常住户口的考生,可以填报第一、二、三批录取学校志愿。
非郑州市市区常住户口,在市区学校就读并注册学籍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填报第一批录取学校中的郑州中学、郑州106中学和各学校的宏志班(贫困特优班)、天明班、创新实验班,以及第二批、第三批录取学校志愿。
“择校”时应考虑家庭经济能力
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要在每一批志愿学校后的“是否同意择校”一栏内注明自己的意见(是或否),否则视为不同意。同时,还要在“是否服从普通高中分配”一栏填写自己的意见。
市中招办提醒,考生和家长在填报择校志愿时要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如果被“择校”志愿学校录取,考生应按规定缴费报到,不能放弃择校志愿,也不能顺延至其后的其他志愿。
◆关于分配生
接收分配生的学校多了一所
今年,市区普通高中学校继续招收分配生。在去年14所省级示范性高中招收分配生的基础上,今年又增加了1所郑州中学。
据了解,今年郑州中学和郑州106中学转为公办性质,由于郑州106中学是美术特色学校,所以没有安排分配生计划。
接收分配生的学校具体为:河南省实验中学、郑州一中、郑州二中、郑州四中、郑州回中、郑州七中、郑州九中、郑州十一中、郑州十二中、郑州十六中、郑州十九中、郑州四十七中、郑州101中学、郑州外国语学校、郑州中学。
享受分配生政策的学校为市区所有初中学校。
分配生比例为15所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不含择校生)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