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有网友爆料称,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遭劫持。这在国内极为罕见。云和县官方网站领导信息显示,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叫李一波,女性,1970年出生,2002年7月到云和县任职,历任县长助理、宣传部部长、组织部部长等职。(5月23日《华商报》)
女副县长被上访户劫持,这种事情确实罕见。因为官方没有透露原因,公众自然会进行多种猜测。从报道来说,主要有两种可能:
第一,涉嫌侵犯权利。对于这起劫持案发生的原因,民间有“公厕引发的劫持”一说。正如“钟林美Amy”在微博中说的:“把公厕建在自己家门口,谁能忍受啊!”假如真是这样,显然涉嫌侵权。
第二,涉嫌乱用公权。报道称,为了公厕一事,疑犯曾上访,其间因为辱骂县领导被拘留数日,并于日前才被放出来。回到家后,疑犯觉得自己被拘留是错误的,于是就发生了劫持一事。公厕修到家门口,公民有上访的权利;因为辱骂县领导而被拘留,这是哪门子法律?既然公权都敢乱用,那嫌犯到县委大院劫持女副县长又有啥奇怪的?现在不是“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的时代,而是以人为本、注重人权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