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记者 王思俊)近日,我市出台2011年至2020年农村扶贫开发实施方案,将农民年人均纯收入3000元作为新的扶贫标准,高出全国标准700元。到2020年,完成9万深山区贫困农民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和200个贫困村整村扶贫开发,全面提升贫困地区农民生活水平。
过去10年间,我市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阶段性重大成果,使161个贫困村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7万人实现脱贫。
方案明确了从2011年到2020年农村扶贫开发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到2015年,贫困地区有效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66%以上,自来水入户率达到90%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6%以上,全面完成贫困地区电网改造升级任务,基本实现农村公路养护常态化和所有行政村通班车。到2020年,贫困地区有效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70%以上,高标准农田占基本农田的70%左右,形成优势明显的特色产业体系,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全覆盖,自然村实现通宽带,确保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促进全市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按照2011年确立的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300元的国家扶贫标准,我市有18.7万贫困人口。按照农民年人均纯收入3000元的扶贫标准,贫困人口将达到41万人。我市将走开发式扶贫道路,通过整村推进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合村并镇与合村并点相结合等多种形式,从根本上解决山区群众脱贫致富问题。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