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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打掉一卖淫团伙解救13名少女 年龄最大才20岁/图

2012-05-25 08:34:28 来源: 华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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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逃出淫窝 16岁少女举报卖淫团伙

  3月27日,16岁的小郭来到渝北区新牌坊派出所报案,称今年初,在深圳某劳务市场,被人以招工为名,诱骗到重庆强迫其卖淫。

  小郭说,为补贴家用,她外出深圳打工赚钱。今年2月的一天,她在劳务市场看到一则招聘保姆广告:“月薪万元,工作地点在重庆、四川等地,旅游免费,报销来回机票……”看到如此优厚的待遇,小郭心动不已,随即与小广告上留下的联系人蒋某联系。

  “我还去他的公司看了,就在一高档小区,蒋某还拿出公司的营业执照、工商登记等给我看。”小郭告诉民警。

  蒋某告诉小郭,工作地点可以自由选择,比如四川、上海、江苏南京等地。但是无论到哪儿都可以坐飞机去,机票公司报销。

  因为是重庆人,小郭选择了回老家工作。一到重庆,余某、丁某夫妇接待了小郭。“见到他们后,我的身份证和生活费就被没收了。”小郭说,经“教育”、“培训”后,她就被胁迫从事卖淫活动。

  小郭称,和她有同样遭遇的女孩,还有十几人。

  夫妻店强迫卖淫 签“用工协议”

  根据小郭提供的线索,办案民警立即开始走访、调查、摸排,在民警细致耐心地工作下,陆续发现了一些有价值的案件线索。

  “这个案件的背后可能存在一个隐秘的、跨区域、涉案者众多,受害者分布广的组织强迫卖淫团伙。”渝北刑警支队冉义智支队长介绍。渝北警方循线追踪,办案民警奔赴川、渝、豫、皖、黔等地,发现该团伙内部分工细致,组织严密,管理严格。

  据查,小郭口中的蒋某是河南驻马店人。他在深圳成立了一家政公司,打着招聘保姆的名义招募年轻女子,然后以2000—10000元不等的价格,把这些年轻少女介绍给丁氏夫妇,余氏夫妇,卢氏夫妇和李氏夫妇。

  这四对夫妻将受骗少女带至重庆渝北、江北等自己事先租好的房间,对少女进行“洗脑式教育”,并将她们的身份证扣押、收缴其随身携带的生活费,还强行签订“用工协议”。协议内容大致包括:首先缴纳1万元左右保证金,从卖淫赚到钱中扣去;其次有事必须先请假,不准私自在外过夜;不准交男朋友;当有“业务”时必须服从安排……

  因案情重大,该案成为公安部、重庆市公安局挂牌督办案件。

[作者:  编辑:刘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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