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店强迫卖淫 签“用工协议”
根据小郭提供的线索,办案民警立即开始走访、调查、摸排,在民警细致耐心地工作下,陆续发现了一些有价值的案件线索。
“这个案件的背后可能存在一个隐秘的、跨区域、涉案者众多,受害者分布广的组织强迫卖淫团伙。”渝北刑警支队冉义智支队长介绍。渝北警方循线追踪,办案民警奔赴川、渝、豫、皖、黔等地,发现该团伙内部分工细致,组织严密,管理严格。
据查,小郭口中的蒋某是河南驻马店人。他在深圳成立了一家政公司,打着招聘保姆的名义招募年轻女子,然后以2000—10000元不等的价格,把这些年轻少女介绍给丁氏夫妇,余氏夫妇,卢氏夫妇和李氏夫妇。
这四对夫妻将受骗少女带至重庆渝北、江北等自己事先租好的房间,对少女进行“洗脑式教育”,并将她们的身份证扣押、收缴其随身携带的生活费,还强行签订“用工协议”。协议内容大致包括:首先缴纳1万元左右保证金,从卖淫赚到钱中扣去;其次有事必须先请假,不准私自在外过夜;不准交男朋友;当有“业务”时必须服从安排……
因案情重大,该案成为公安部、重庆市公安局挂牌督办案件。
用“鸽子血”冒充“处女红”
“你好,我是××学校一名可怜的初三学生,因为家庭困难无钱上学,如果你愿意提供帮助,我可以献上我的‘处女’之身……”小郭告诉民警,这是犯罪团伙为了招揽生意,教授受骗女孩编发的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