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 2012年5月29日,河南商报刊发了《中牟县20余亩杨树被砍 村民称基本农田种树违法》的新闻报道,收到该舆情信息后,中牟县森林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调查组,安排专人进行调查。现将该事件相关调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事件发生情况
2012年5月15日下午17时,中牟县森林公安局接中牟县郑庵镇坡刘村刘铁林、刘建增电话报警,称他们在坡刘村东南地栽植的4年生杨树被该村四组村民集体砍伐。接警后,森林公安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时已有十多亩树木被推倒,出警民警立即予以制止,并对现场进行堪验、拍照,固定证据并立案调查。经对被砍伐树木材积测量,累计材积46立方米。
二、案件进展情况
1、5月15日,对报警人及当事人进行了讯问,在讯问报警人刘建增、刘铁林时,要求其提供承包合同原件,至今未向我们提供合同原件,没有合同原件无法辨别合同真伪,影响案件定性。
2、现正在对其所承包土地向相关部门调查取证,确定其土地性质。
3、根据调査了解,刘建增、刘铁林树木被砍,应属该村群众之间的派性冲突,属有组织的群体行为,牵涉人多,取证困难,稍有闪失,极有可能产生群体性的不稳定因素。
三、下步工作思路:
加大调查取证力度,尽快对此案件进行定性,依法严厉查处犯罪嫌疑人。
与当地镇政府进行沟通,由政府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避免出现群体性事件。
中牟县森林公安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