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路废物紧邻农民麦田
新乡环保局表示:已经让企业开始整改
据省环保厅的消息,新乡华星药厂早在几年前,就被列在“河南省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名单上,在豫环文〔2012〕18号文件《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中明确规定:禁止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建设和使用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
另有知情人透露,新乡华星药厂从2009年开始,便暂停了与河南省固体废物回收处理企业的合同,3年来药厂固体废弃物的去向无人知晓。
这些固体废弃物是否如新乡华星药厂党委副书记刘名宣所说,无污染且经过当地环保部门认定呢?
6月1日下午,新乡县环保局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我们已经让企业开始整改了!”。
这些垃圾究竟有没有危害?是否属于国家环保部门名列中的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记者对其中部分样品进行了取样,带回郑州让相关部门进行技术检验。对此,中原网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