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的工人。(资料图片)
【新闻摘要】
对于其当时在车上的精神状态,姜某峰在供述中声称,他当时正和车上两名卖淫女发生性关系,有六七名青年男子用手敲他的车窗,他们当时很害怕,觉得是抢劫于是不敢开车门。其间,他还打电话给朋友说可能遇到抢劫,叫朋友找人来救他。
但当时在车上的一名卖淫女的证言,与姜某峰所说的完全不符。她说,双方吵架之后,姜某峰走进车内关上车门,很生气地用家乡话打电话给朋友,一边开车一边说要叫人过来砍对方。在加速撞完人后,姜某峰将车开到了一个灯绿口时,还笑着跟她们说“这样撞死了两个(实为撞倒四人,一死二伤)”。过了几分钟后,姜某峰便让她们自己下车回去。
佛山中院经审理后认为:何某等四人只是“因好奇而观看姜某峰的车辆并用手敲打车窗”,但“四人并未对姜某峰的人身和财产造成不法侵害”,因此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过错责任。可以看出,中院并未认同姜某峰认为对方可能是抢劫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