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7日电 (记者毛磊)全国人大常委会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完成对各地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后,于7日在北京举行执法检查组第二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韩启德、李建国和全国人大、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今年4月至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范围内对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文物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依法加以解决的问题:文物工作在有些地方未受到应有重视,许多文物得不到及时抢救和有效保护;城市建设和旅游发展过程中破坏文物的现象时有发生,盗掘古墓葬、盗窃馆藏文物、走私文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屡禁不止,文物安全形势仍然相当严峻;文物流通领域比较混乱,需要加强管理;一些地方存在着“重利用、轻保护”,“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等现象。
据执法检查组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检查组正在汇总各小组及各地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最终形成关于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交近期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对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为配合此次执法检查,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还于4月下旬在京召开专家座谈会,听取了相关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