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些年,“化学阉割”成为不少国家在执法领域的“新宠”。美国多个州均已通过施行“化学阉割”的法律。欧洲的丹麦、德国、法国、瑞士、英国等多国也都引进了此项惩罚措施,允许在罪犯自愿的原则上对其进行“化学阉割”。波兰甚至立法对强奸及娈童罪犯强制进行化学阉割。而韩国成为首个引入这一惩罚手段的亚洲国家。
化学阉割示意图
5月25日,韩国一名朴姓强奸惯犯在庆尚北道一所监狱内被执行“化学阉割”。该名男子从1984年到2002年间曾对4名未满13岁的女孩实施性暴力或性侵犯。屡教不改的他在出狱后每两三个月就会再次犯案,韩国法务部最终决定对其执行化学阉割,“根”治其娈童癖犯罪行为。
化学阉割始自美国
1966年,美国人约翰·曼尼首次将人工合成的长效避孕注射液“醋酸甲羟孕酮”注射入一名和自己6岁儿子发生性关系的双性恋父亲身上。此后,这种药物就成为美国“化学阉割”的主要用药。尽管这种药物在美国使用历史悠久,但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一直未批准此药作为治疗性犯罪的“良药”。
“化学阉割”听上去耸人听闻,但事实上它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宫刑”。实施“化学阉割”,不会以物理切割的方式除去人体的任何器官,也不会让男性终生不孕。西方很多国家目前施行的“化学阉割”实质上只是一种荷尔蒙疗法。普遍的做法是为犯人注射抗雄性激素物质,从而控制性冲动并抑制勃起能力,因此又称“药物去势”。
无论是男女体内都含有雄性激素。男性体内的雄性激素主要源于睾丸和肾上腺分泌,这些激素除了让男性出现雄性特征发育外,还有其他生理作用,如增加肌肉量。此外,研究还表明,雄性激素还是人类“雄风”的源泉,该激素过多的人就会出现好斗和欲望泛滥的表现。
在欧洲和美国大受追捧的抗雄性激素药物主要为醋酸甲羟孕酮、醋酸环丙氯地孕酮。通过口服或皮下注射这些药物,调节激素分泌的下丘脑和脑垂体就会认为体内雄性激素水平已经足够,就会停止分泌。犯人们在接受这些药物后,体内的雄性激素水平就会下降到青春期之前的状态。因此会出现欲望衰减、性幻想减少、性行为中的快感降低的现象,从而达到“根”治性犯罪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