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价不能高于“政府指导价”
进入我省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价格,需报省发改委、新闻出版局确认。
入围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要按不高于国家“三部委”所列的正文印张、封面基准价格要求,制定零售价格。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发行费用占零售价格的比例不能高于35%。
现行实际零售价低于国家“三部委”印发通知中计算的零售价的,今秋学期原则上不能提价。
评议公告外的教辅材料,仍由出版单位自主定价,由学生和家长在市场选购,学校不代购。
原则上,各学段一门学科每个版本省级择优评议出不超过3套进行公告。
各地根据实际,从评议公告中,一门学科每个版本选1套推荐给学校。
担心
评议能否保证公平公正
“实行教辅评议是好事,可帮家长把关。”郑州市金水区某小学三年级学生家长王先生说。
不过,也有人担心:“教辅评议是否能保证公平公正,如果做不到这点,难免会造成腐败和垄断。”
据了解,我省教辅评议委员会吸纳中小学教师、校长、教研员和新闻出版等方面相关专家参加评议,确保专业性和代表性。
按要求,同一著作权人及其出版单位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同一配套版本限报1~2套。我省使用的教材有多个版本,将有多家参加竞争,多个版本配套教辅入围。
发改委对评议推荐的教辅价格有严格规定,评议公告的教辅价格会较低,家长能从中受益。
另外,从今年秋季学期起,我省还将向社会公布经过评议及价格确认的教辅材料,有关出版单位也要向社会公开所出版的教辅材料价格情况,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