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类车辆对公共交通造成危害
机动三轮车:安全性能低,市区建成区范围内禁止上路行驶,这些车辆大多没有牌照,驾驶员未经过专业培训,在市区存在违法营运、闯红灯、闯禁行、逆行、违法调头、违法变道等交通违法行为,既影响我市城市形象,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安全性能较低,转弯易翻车,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交通拥堵。主要存在违法营运载客的行为。
电瓶观光车:只能在景区或特定区域行驶,此类车辆安全性能低,易引发交通事故,存在上路违法营运等情况。
低速货车:车速低,禁止在市区建成区行驶,主要存在超载、闯禁行、无牌无证、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轮汽车:车速快,安全性能低,不能在市区建成区行驶,主要存在超员超载、违法变道、闯禁行、无牌无证、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畜力车:不能在市区建成区内行驶,牲畜受到惊吓易引发交通事故,牲畜粪便影响卫生和城市环境。主要存在闯红灯、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摩托车:市区内禁行,主要存在无牌无证、闯禁行、闯红灯、违法变道等交通违法行为。
黄标车:高污染排放车辆的简称,是连国Ⅰ排放标准都未达到的汽油车,或排放达不到国Ⅲ的柴油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因此称为黄标车。主要是尾气排放不达标,易造成环境污染。
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主要存在闯红灯、停车越线、横穿马路、骑行快车道、逆行、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因为数量众多,因此成为交通治理的重点和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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