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新建工程申报变为扩建工程 发改委称是“笔误”
据了解,天成公司于2011年8月向叶县发改委进行申请备案:“叶县天成天然气CNG加气站扩建工程。”叶县发改委于2011年10月30日下发了备案确认书,项目编号为:“豫平叶县能「2011」00035”。
此事被知情人得知后质疑,一个根本不存在的加气站缘何会进行扩建工程呢,为何在这样的情况下却能得到备案确认书呢?知情人经过多次给当地有关部门反映后,其结果让知情反映人更加诧异,叶县发改委在2012年5月24日把“扩建”变更成了“新建”。以项目编号为:“豫平叶县能「2012」00018”再次下发了备案确认书。
带着知情人的质疑,我们来到叶县发改委,杜副主任称:“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城镇发展规划,是申请人笔误,在项目备案时经常出现这样的事情,修改一下就可以,我局已做修改,上个备案已撤销作废,现又重新备案了”
此外,杜主任提供了一份《关于叶县汽车加气站发展规划》(2012-2015)的文件并强调该项目符合规划。但在该文件中看到,天成加气站建设性质为在建。文件显示的是在建,备案是扩建。到底是申请人笔误,还是叶县发改委也“眼花”了。
随后,在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设计股调查时,董股长说:“没有给天成加气站办理过规划许可证。”
另据了解,早在2010年5月份,河南省发改委就下发了《关于暂停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备案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指出,从下发文件之日起,暂停加气站备案工作。与此同时,《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规定:“备案机关已在网上公示、出具备案确认书和不予备案决定书的项目,其原始记录不得删除、修改。确需修改的,应由复核机关书面申请监督机关修改。”
由此看来,天成公司既不符合重新备案的规定,当地主管部门也不能对已经公示的备案确认书进行删除和修改。
从违规租赁划拨土地,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到发改委“备案”,到企业擅自施工建设……原本不该建设的加气站却一路绿灯,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思考和关注。违规修建加气站的背后,究竟有着怎样盘根错节的关系呢?对此,本网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