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香港7月4日电(记者 赵博)香港特区政府环境局局长黄锦星4日书面答复立法会议员质询时说,特区政府近年来致力于改善空气质量,初见成效。与1999年相比,2011年香港路边的可吸入悬浮粒子(PM10)和微细悬浮粒子(PM2.5)水平,分别减少33%和28%。他还说,香港已在去年底完成所有14个空气质量监测站的PM2.5监测仪安装作业。
黄锦星介绍说,14个空气质量监测站中有11个是一般监测站,覆盖全港由东至西、由南至北的主要地区,土地用途涵盖住宅、住宅商业混合发展区、住宅商业工业混合发展区、郊区、市区等不同类别。其余3个是路边空气质量监测站,分别位于铜锣湾、中环和旺角,所在地大厦林立、交通繁忙、行人众多,监测数据较具代表性。香港采用国际认可规范设计监测网络和选定监测站位置,并严格执行质量控制及质量保证制度,确保监测数据高度准确可靠。
他还表示,特区政府为改善道路空气质量,已经实行了一系列旨在减少废气及PM2.5排放的措施,并初见成效。这些措施包括:推广燃烧石油气的车种以取代燃烧柴油的出租车和小型巴士,引入先进的黑烟测试方法,提高黑烟车辆的定额罚款,规定欧盟前期的柴油车辆必须装设微粒过滤器或催化器,收紧车用柴油规格至欧盟五期,以及进一步收紧新登记重型柴油车辆的排放标准,实施定额罚款杜绝停车等候引擎空转等。
此外,特区政府从2007年起提供多项资助计划,鼓励车主换购更环保的车辆,其中包括为环保车辆提供首次登记税宽减等。2011年3月,特区政府成立3亿港元的“绿色运输试验基金”,鼓励业界引入更多绿色创新运输技术,使用低排放和节能交通工具。特区政府还向立法会财务委员会建议拨款2亿多港元,供巴士公司购买电动巴士和混合动力巴士试验行驶。
黄锦星说,为更全面减少道路空气污染,特区政府正着手研究立法规管非路面流动器械的空气污染物排放,以及研究减少船只废气排放的措施。在2012-2013年度,特区政府在改善空气质量方面共拨款6亿2670万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