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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小区住宅不能改成"日租房"餐馆 房管部门暂停办证

2012-07-10 11:20:56 来源: 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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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因】

管理缺法律规范 “住改商”监管较难

在业内人士看来,“日租房”的遭遇,足以说明“住改商”目前的尴尬。

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区分局一位负责人表示,由于最近群众举报较多,公安部门已经开始关注小区内出现的“日租房”现象。

他表示,“日租房”本质上属于营利性的“旅馆”。但是,现在主要是通过网络或者传单的方式对外租赁,一般没有招牌,所以公安部门在管理方面比较困难。

根据调查,“日租房”租住群体人员流动性非常大,且在入住时一般不需要登记证件,导致安全隐患增加,易成为藏污纳垢之地。另外,很多“日租房”往往是将一套房自行隔成多间,租客之间多有不便,而且没有相应的消防许可证,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在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主任罗新建看来,以“日租房”为代表的“住改商”存在的问题,根本原因是由于法律并没有明确对其归属进行界定,缺乏相应的法律规范。

他说,根据目前法律规定,开办“日租房”、“家庭餐馆”,至少要具备租赁许可证、治安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消防安全证明、食品卫生证明等。此外,还要有有关部门准予开办“日租房”的相应资质。这就像多个部门管一桶小小的地沟油一样,看似监管部门众多,但实际上收效甚微。

【质疑】

暂停办理“住改商” 出现问题会更多

一位接近出台“暂停办理‘住改商’”政策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政策出发点在于规范市场以及保证社会稳定。例如,一些住宅里开起门面房,对小区治安产生影响,业主意见很大。

但是,该政策也受到不少市民质疑。

未来路一处出现无证经营“日租房”的小区业主何先生气愤地对记者说,“住改商”暂不办理后,出现的问题会更多。一方面,由于缺乏规范,业主将房屋用于经营更加无章可循;另一方面,小区治安也会越来越糟。

他认为,政府部门对于“住改商”态度一定要明确,对于不扰民又符合条件合法经营的,应该予以鼓励;对于扰民且不符合规定的,应该坚决予以取缔。

[作者:王磊 实习生 杨昭宇 文 记者 白周峰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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