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画家燕娅娅以画帕米尔高原居民闻名,而中国美术学院摄影系主任薛华克却起诉称,燕娅娅的多幅画作是“抄袭”了自己的摄影作品。
记者上午获悉,朝阳法院一审对该案作出判决,燕娅娅涉案的7幅油画中因有5幅被认定侵权,法院判令其立即停止侵权,并分别赔偿1万至1.5万元。
2006年起,燕娅娅陆续将以西藏或帕米尔高原居民为创作对象的油画,在专业刊物或个人画展中发表、展出,并将其中部分油画作品以30万左右的价格拍卖。
薛华克诉称,2005年他与燕娅娅相识后,后者曾以欣赏为由向其索要摄影作品,并擅自“演绎”成了油画。他认为,自己的作品改编权被侵犯,故要求燕娅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每幅油画赔偿1.5万元,另外要求燕娅娅回收、销毁已拍卖的侵权油画。
燕娅娅辩称,她的画作和薛华克的照片有相似之处,是因两人曾结伴采风,应各自享有著作权,自己的画作均系独立创作,且价值远高于薛的照片,绝不是靠临摹能达到的。
认定侵权作品:油画《卓玛与阿妈》、《阿妈与达娃》、《依扎提》、《古丽乞热》及《塔合曼的小古丽》
理由:与摄影作品高度相似,所表现人物的表情、姿态及服饰等均相同;摄影作品发表在先;5幅油画使用了摄影作品“独创性”的表达。
未认定侵权作品:油画《看着我的眼睛》、《左拉》
理由:与摄影作品存在明显差异;燕、薛二人曾同时到同一地点、以相同对象进行创作
法院判决燕娅娅7幅涉案油画5幅侵权
延伸采访 该案判决对画家有导向作用
近年来,被媒体或网络揭露出的绘画作品参照摄影作品的事件不在少数,尤其是当摄影作品变成油画后,市场价值大增,一幅油画的拍卖价能高达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远高于摄影作品。
对于究竟构不构成抄袭,社会各方包括法律界自己也是争论不一。有人认为是抄袭,有人则认为是再创作。朝阳法院于今年2月曾专门就此话题召开了专家研讨会。
承办法官表示,该案判决结合了法学界、美术界、摄影界各方的观点,其结果将对绘画从业者具有一定的导向作用。
法院认定侵权作品之一
燕娅娅
油画《古丽乞热》
薛华克
2005.帕米尔
(记者 李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