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惠州市“三打”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截至目前,惠州全市摸排线索5204起,破获涉嫌欺行霸市案件1009宗,打击制假售假立案3898宗,打击商业贿赂立案172宗。尤其是侦办了一批在全省有影响的大要案件。
惠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蔡榕阳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惠东胡某星涉黑团伙案。
据介绍,今年6月22日,在广东省公安厅的组织指挥下,惠州市公安局对省公安厅督办的代号为“11·26”的胡某星涉黑团伙案件实施收网行动,分别在广州增城、番禺以及惠州市惠东县、惠阳区等地抓获该团伙主犯胡某星(又名胡某昇,原籍广东省惠东县,香港居民,惠东县富星商贸广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及王某本、胡某容、胡某波、胡某标、陈某强、邱某忠等43名涉案人员,查扣涉案车辆11辆、“六四”子弹70发以及管制刀具一批。
警方呼吁广大群众,特别是涉及胡某星团伙犯罪案件的受害者,勇敢地站出来检举揭发、作证,警方将对举报人、证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证人的人身安全。举报电话:15016030119
胡某星涉黑团伙的覆灭
三年前:
一宗纵火案让警方开始密查胡某星
蔡榕阳说,对胡某星涉黑团伙的调查,惠州警方早在三年前就已秘密进行。2009年1月,惠州警方在侦办惠东县平山中心市场纵火案过程中,怀疑胡某星与此案有牵连,警方随即对其开展秘密调查。
由于胡某星特殊身份和复杂背景,加上胡某星犯罪手段较为隐秘、狡猾,一时很难获取其犯罪的直接证据。且其团伙成员多为刑满、劳教释放人员,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个别团伙成员实施犯罪被警方抓获后,均不交代其背后主谋。为防止打草惊蛇,警方没有贸然采取行动,一直在开展外围秘密调查,等待时机成熟。
今年6月:
600余警力围剿胡某星涉案团伙
2011年6月初,惠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反映胡某星为首的团伙涉黑犯罪问题,随即成立“6·3”专案组开展侦查。经过大量的外围调查,专案组初步掌握到胡某星涉黑团伙涉嫌绑架勒索、故意伤害、纵火、走私、开设赌场、欺行霸市等违法犯罪活动。在获取胡某星团伙涉黑犯罪的部分证据后,惠州市公安局及时将胡某星涉黑团伙情况向省公安厅作了专题汇报。省公安厅领导高度重视,为此,惠州市公安局“6·3”专案组改为“11·26”专案组。
2012年3月底~4月初,胡某星亲自带人参与了惠东九龙峰寻衅滋事案,专案组在取得相关证据后,惠州市公安局将此案列为“打击欺行霸市”目标案件上报省“打欺办”。
2012年6月22日凌晨5时许,惠州市公安局调集600余警力,分32个抓捕行动小组,分别在广州增城、番禺以及惠东县、惠阳区等地同时展开抓捕行动,一举抓获该涉黑犯罪团伙主犯胡某星及王某本、胡某容、胡某波、胡某标、陈某强、邱某忠等43名涉案人员,查扣涉案车辆11辆、“六四”子弹70余发以及管制刀具一批。
横行惠州佛山两地 涉黑团伙劣迹斑斑
胡某星
其人
据调查材料显示,胡某星,又名胡某昇,原籍广东省惠东县。1979年偷渡香港后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证,后来还持有美国护照。公开资料显示,胡某星近年来高调从事公益事业,在惠东当地具有一定名望。
涉黑团伙涉故意伤害、绑架勒索等案11宗
蔡榕阳介绍,经过专案组连日来的审讯和调查取证工作,案件取得重大进展,现已初步查明该团伙涉嫌故意伤害、绑架勒索、放火、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案件11宗。
深圳绑人勒索60万港币
陈某宾被绑架案:1994年,陈某宾与朋友在深圳市罗湖区某酒店开设“百家乐”赌档。因为赌档的事情,陈某宾一方与胡某星一方发生纠纷,后经过双方协商,胡某星一方赔偿40万元港币给陈某宾一方。之后为了报复陈,1995年1月19日,胡某星带着手下5人在深圳市罗湖区将陈某宾绑架到惠东县增光镇一果场关押,并向陈某宾家属勒索60万元港币后,将陈某宾释放。
扬言举报者遭砍伤致残
胡某辉故意伤害案:2004年,参与陈某宾绑架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胡某辉等4人因绑架陈某宾这件事上的利益分配问题与胡某星发生纠纷,后胡某辉扬言要举报胡某星。2004年7月,胡某星指使手下胡某容召集刘某山等人在胡某辉果园附近将胡某辉砍致重伤(经鉴定为7级伤残)。
案件败诉硫酸泼法官
柯某被伤害案:2010年,胡某星因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引发官司,案件由惠东县法院民二庭庭长柯某主审,在此案审理期间,胡某星多次恐吓柯某。最后此案胡某星败诉。胡某星遂指使胡某波、李某辉、胡某明等人于2010年3月1日在柯某住处附近用硫酸将柯泼伤。
多次威胁住持让位
九龙峰寻衅滋事案:2011年10月28日,胡某星带人到惠东九龙峰道观威胁住持胡某让位,胡某坚决不从。2011年11月28日,胡某星在九龙峰谭公祖庙醮会上宣布九龙峰道观住持替代人为胡某彬(胡某星公司的保安队长)。2012年2月24日,胡某星带领人再次到九龙峰威胁住持胡某下山让位。2012年3月27至4月14日,在胡某星的指使下,胡某标带领多人多次对住持胡某进行恐吓。
两度“霸占”佛山一特大鲜果市场
佛山里水鲜果批发市场成立于1998年,全称为广东里水鲜果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胡某星等人共同投资里水鲜果批发市场,股权登记在胡某星妻子的名下,其本人实际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曾有媒体报道称“该水果批发市场是全国最大的进口水果交易集散地。”
因利益纠纷,胡某星后与其他股东发生摩擦,市场股权进行了转让。胡某星后来反悔,夺取水果市场公司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根据当时的警方通报,2001年,胡某星指使手下从社会上纠集30多名不明身份男子,统一穿着迷彩服装,强行进驻里水鲜果市场办公楼做“保安”。
胡某星后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告其他股东侵权,要求判定股权转让合同无效。他自己则前往佛山警方报案,称被侵权,随后对方也来报警。2002年9月,胡某星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佛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2006年,胡某星一伙再次卷土重来,所作所为被广东里水鲜果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方面称作“企图非法霸占市场”。(记者刘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