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1日电 据国家安监总局网站消息,日前,安监总局发布《关于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的通知。通知指出,2012年以来,全国工贸企业发生有限空间作业较大事故10起、共死亡37人。
通知指出,针对一个时期以来全国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企业(以下简称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较大事故多发的状况,国家安监总局定于2012年7月中旬至12月,在全国集中组织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
通知指出,2011年全国工贸企业发生有限空间作业较大事故15起、共死亡57人,分别占工贸企业较大以上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37.5%和35.0%;2012年以来发生较大事故10起、共死亡37人,分别占工贸企业较大以上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37.0%和37.0%,同比分别上升66.7%和76.2%。这些事故暴露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一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不重视、不到位。
二是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扎实,作业人员缺乏有限空间作业基本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是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在未对作业现场进行通风,未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没有防护人员监护的情况下组织作业。
四是防护用品配备不足,作业人员缺乏必要的自救器、防毒面具等防护装备和气体检测监控仪器。
五是企业没有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在发生事故后,往往因盲目施救导致伤亡人数扩大。
六是部分地区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管工作重视不够,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等。
通知要求,企业要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企业应当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含检测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护用品和设备;企业应当在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并告知作业者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当处于安全环境,并做好检测记录,包括检测时间、地点、气体种类和检测浓度等;实施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应当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委托承包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应当进行安全交底,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